HJ 1035-2019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无机化学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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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MB): |
0.66 |
页数: |
79 |
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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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9-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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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1035—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无机化学工业,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Inorganic chemical industry,(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件为准,2019-08-13 发布 2019-08-13 实施,生 态 环 境 部 发布,— i —,目 次,前 言 .ⅱ,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 3,5 产排污节点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 ..31,6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36,7 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37,8 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 ..40,9 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44,10 合规判定方法 .47,附录A(资料性附录)废气、废水治理推荐性可行技术 ..50,附录B(资料性附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 ..53,附录C(资料性附录)手工监测报表示例表 .60,附录D(资料性附录)无机化学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内容 ..61,— ii —,前 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 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无机化学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无机化学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申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无机化学工业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本标准附录A~附录D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北京神州瑞霖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岛科技大学、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评审服务中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2019 年08 月13 批准,本标准自2019 年08 月13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无机化学工业,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无机化学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申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无机化学工业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中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同时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无机化学工业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无机化学工业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具体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中无机酸制造2611、无机碱制造2612、无机盐制造2613 及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9 中无机化学工业产品制造。以上述物质作为副产品的其他化工生产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不适用于本标准,执行相应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生产生物氢气、一般气体(电解制氢气除外)、稀有气体、液态空气及压缩空气等无机化学工业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排污单位中,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的生产设施和排放口,适用于《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水体〔2016〕189 号附件1);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的生产设施和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无机化学工业排污单位,的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26131 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32123 含氰废水处理处置规范,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6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SO2、NOx、颗粒物)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493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5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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